施明德告南方朔 求償230萬
質疑小英性向 遭指「像希特勒」
2011年 06月17日

【張麗娜、吳家翔╱台北報導】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質疑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性傾向,被政論家南方朔撰文指為「希特勒」、「褐衫軍」,施昨批南方朔自詡為公共知識份子,是有媒體霸權的人卻顛倒是非,比喻不倫不類,因此控告南方朔侵權,並求償兩百三十萬元。南方朔昨反批施斷章取義,「他才是有霸權的人,一天到晚告人家,又假裝弱者,顛倒是非」、「政治人物做到這樣、搶舞台,蠻悲哀的」。

施明德四月十四日與媒體茶敘時提及蔡英文是「謎一樣的政治人物」,連性傾向都是謎,「身為總統候選人的蔡英文,有必要公布性傾向」,施的談話引起軒然大波。
施要求上法庭辯論

南方朔四月十九日在《中國時報》發表「不能讓沒有資格的人發號施令」文中寫道:「施明德根本就沒有資格去發這個號,施這個令,用有特別用意的假問題假藉了歧視文化的暴力來逼迫蔡英文去面對。它的道理就像是希特勒的褐衫軍突擊隊根本就沒有資格質問別人是不是亞利安人一樣。任何人只要順著他們的話去作了發展,就等於承認他們有質問的權利。」
施明德說,南方朔深知希特勒邪惡,對於褐衫軍荼害人群有深刻研究,只因他檢視總統參選人蔡英文,就把他這個一生反對獨裁者、反對國家暴力的奮鬥者,侮辱成「希特勒」、「褐衫軍」。施說,南方朔有媒體霸權,一篇文章可登在三個媒體,他只能在法庭上「用舌鋒」論戰。
南方朔反批搞鬥爭

施明德也直指,「你(南方朔)捍衛蔡英文到這種程度」、「南方朔政治利害的選擇很正確」。南方朔則反批施「搞政治鬥爭,很沒意思」,他強調,性傾向是私領域,輪不到任何人發號司令,「哪有捍衛蔡英文?」
本來施明德提的民事告訴只求償兩千三百元,但律師提醒金額低於五十萬元,會以簡易庭方式進行,不會進行辯論,施才把求償金額提高到兩千三百萬角(兩百三十萬元)。施說,如果南方朔不願出庭辯論,不排除提刑事誹謗。南方朔表示,他會就施控告內容出庭說明,至於辯論一事,「他找錯人了」。
施明德昨仍堅持總統參選人應公布性傾向,蔡昨出席台灣智庫感恩募款餐會時,不願對此發表意見,但卻主動提及二十年前她與智庫董事長陳博志初識時,陳就曾問她「為何不結婚?」蔡昨晚說,但二十年來陳就再也沒提過結婚這件事。
律師:涉公然侮辱

律師劉昌崙說,國內控告媒體評論的案例不多,但希特勒在社會上是負面形象,施有告的權利,該案可能涉及刑事的公然侮辱,但還不到誹謗程度,至於民事則涉及侵權,可要求賠償。南方朔的言論是否屬言論自由範疇?劉認為:「言論自由也沒那麼大。」
施明德(70歲) 小檔案

◎婚姻:現任妻子陳嘉君,並育有兩女
◎學歷:陸軍砲兵學校畢業
◎經歷:
˙1964年:因涉入「台灣獨立聯盟案」,以叛亂罪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1977年:囚滿15年出獄
˙1979年:高雄「美麗島事件」爆發,被列名叛亂犯
˙1980年:1月8日再度被捕入獄
˙1990年:5月20日李登輝總統就職,頒布特赦令獲得特赦
˙1994年:5月當選民進黨第六屆黨主席
˙1995及1998年:兩度當選立委
˙2000年:退出民進黨
˙2006年:擔任紅衫軍倒扁總指揮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南方朔(65歲) 小檔案

◎本名:王杏慶,南方朔為其筆名
◎學歷:台大森林系、森林研究所
◎經歷:曾任《中國時報》專欄組主任、副總編輯、主筆等職,以及《新新聞》總主筆
◎現任:《亞洲周刊》主筆,《中國時報》、香港《明報》等媒體專欄作家
◎南方朔針砭時事言論表:
˙2009/12/31 立院座談會發言:馬英九恐怕比崇禎皇帝還不如,死不認錯,總是怪罪別人的錯,沒智慧、沒能力、沒本事
˙2011/02/22 《中國時報》「南方朔觀點」:馬英九總統宣稱他沒有介入扁嫂入獄的司法個案,乃是在說謊,且是很嚴重的大謊
˙2011/05/16 台灣競爭力論壇研討會:馬英九是一個內心非常恐懼,每天不知道幹嘛的總統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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