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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裁定引爭議 法界批盧是法匠 接二連三做出爭議性侵判決 不少法官看不下去 批盧法律見解錯誤「不食人間煙火」
* 2011-07-17
* 中國時報
* 【陳志賢/台北報導】
 板橋地院法官盧軍傑因裁定涉嫌性侵日籍女學生的計程車司機謝東憲交保,輿論一片譁然,就連許多法官對盧的裁定也頗不以為然,在法官論壇炮轟盧簡直「不食人間煙火」,根本就是「法匠」。

 盧的法訓所同學則認為,盧個人對案情的判斷及法律見解錯誤,引發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現在要看司法院、板橋地院要如何收拾善後了。

 計程車司機謝東憲為涉嫌性侵日本女大學生,檢方認定謝涉犯重罪,向板橋地院聲請羈押,由於檢方在聲押書中,只列重罪項目,漏未勾選逃亡之虞等其他項目,但盧軍傑卻援引大法官釋字六六五號解釋,認為不能只以重罪為由聲押,並認定謝沒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五萬元交保,引發爭議。

 盧軍傑是司法官訓練所四十三期結業,台大法律系畢業的他,曾任金門、板橋地院法官,他在板院服務已五、六年,也算資深法官了,但在法界人士眼中,卻是個特立獨行的人,他的判決常出現與眾不同的獨特法律見解。

 法界認為,審理性侵案件,雖然重罪不一定是羈押要件,但只要被告有再犯或逃亡之虞,就可羈押,就算檢察官只以重罪為由聲押,法官也可請檢察官補正聲押理由,或是將裁定理由寫得完備,仍可羈押被告。

 許多法官對盧軍傑的法律見解也看不下去,紛紛在法官論壇留言,指責盧的裁定不但過於簡略,甚至誤解六六五號解釋的含意,盧一人的特殊見解,又讓全體法官再次蒙受「恐龍法官」的汙名。

 還有法官認為,盧軍傑先前才因作出一起爭議性侵判決,飽受批評,現在又讓性侵被告交保,簡直是不食人間煙火。另有法官指出,法官過度拘泥檢方未以重罪以外的理由聲押,恐淪為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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