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敏等七軍官 北檢追查
2011-09-14
中國時報
【蕭博文/台北報導】
前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刑求逼供錯殺,昨獲北部軍事法院再審宣判無罪。民間司改會隨即發表聲明,呼籲儘速賠償並要求台北地檢署追查陳肇敏等人相關刑責。依刑事補償法規定,江家可望獲得九千兩百八十二萬元補償,最快可在年底前受償並寫下最高賠償金紀錄;北檢也表示,已積極查辦陳肇敏等人涉案情節。
司改會指出,高檢署七月間將陳肇敏等涉及刑求江國慶軍官,發回北檢續行偵查有無涉犯殺人、濫權追訴致死或私行拘禁致死罪,如今江國慶已獲判無罪,北檢也應加快腳步,給社會清楚明確交代,並希望相關賠償程序儘速依法進行。
北檢表示,高檢署將陳肇敏等七名軍官涉案部分發回續行偵查,承辦檢察官已傳喚多名證人釐清案情,未來仍將積極偵辦;特偵組則回應,一切尊重北檢依法辦理。
依據九月一日施行的刑事補償法規定,江家可就江國慶遭羈押及執行死刑兩部分求償;羈押部份,依法規定每羈押一日可獲償三千至五千元,江國慶生前遭羈押三百一十四天,最多可獲償一百五十七萬元。
死刑撫慰金部份,江國慶遭槍決時年僅廿一歲,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為七十一歲,兩者相差五十歲,依法以五千元折算一日撫慰金,江家可獲償九千一百廿五萬元,與羈押補償金總合最多可達九千兩百八十二萬元。
依刑事補償法規定,江家可在江國慶獲判無罪確定兩年內請求補償,北部軍事法院必須在三個月內決定,並將決定書送達檢察總長審閱,若檢察總長對補償金額無意見,江家即可向北部軍事法院要求支付補償金,北部軍事法院十五日內就得支付。一般預料,如果作業順利,江家可望在年底前即收到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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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15年 江國慶無罪定讞 可獲賠近9300萬元
- 2011-09-14
- 中國時報
- 【吳明杰、王正寧/台北報導】
▲江國慶13日獲判無罪,國防部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中)、空軍作戰指揮部政戰主任虞思祖(右)親自把判決書送給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左)。(王遠茂攝) |
遭刑求逼供、判死刑槍決的前空軍士兵江國慶,在含冤十五年後終獲軍法平反。國防部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天再審判決江國慶無罪,也由於江國慶已死,全案已經 定讞不得再上訴。軍方同時將協助家屬辦理刑事補償,預估江家最多可獲賠九二八二萬元,軍方將按規定於三個月內將補償金送交江母,成為《冤獄賠償法》修正為 《刑事補償法》後的補償首例。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表示,馬英九總統期許台灣社會繼續提高偵查與審判品質以保障人權,杜絕任何形式非法取供,以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對於江國慶在民國八十五年間遭到反情報隊柯仲慶等人非法逼供,軍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批此舉,正是「淫刑以逞,誰則無罪」的寫照,因空軍反情報隊所涉利用不正方法而取得的被告自白,對後續衍生的證據採認和鑑證影響實在非常巨大。
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時還以「惜哉」形容江國慶,指他當年因未通過調查局測謊鑑定,才會優先被鎖定為重要涉案對象;判決書最後還引用西漢劉向 所著的《新序》書中「決獄折中,不誣無罪」一詞,指軍法判決獄訟必須公允,不得濫殺無辜,江國慶無罪必須讓社會皆知,以昭公允。
軍事法院昨天上午判決江國慶無罪定讞後,國防部下午由空軍作戰部主任虞思祖帶領軍法官員,前往江國慶家中上香致意,並向江母王彩蓮說明後 續刑事補償所需的三個月程序。王彩蓮則向軍方強調,她現在最在意的,是國防部必須對陳肇敏等高官當年對江不當刑求的責任要有所交代。
至於前空軍作戰司令陳肇敏等多名軍官涉及江國慶冤死案遭不起訴處分,軍法官員說,經江母聲請再議,在高檢署准予發回北檢後,軍高檢已配合北檢續行偵查,包括陳肇敏在內多名涉案已退伍軍官,由北檢再度約談;軍檢方面則已約談過現役涉案上尉保防官何祖耀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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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國慶母:陳肇敏沒事 哪算公道
- 2011-09-14
- 中國時報
- 【林郁平/台北報導】
▲前國防部長陳肇敏5月前往遭錯殺的江國慶家中致意,但沒有與江國慶的母親見到面。(本報資料照片) |
「陳肇敏若沒代誌,獲判無罪、賠償也沒意義!」遭錯殺的前空軍士兵江國慶,昨天被軍事法庭宣判無罪,江母王彩蓮將判決書拿到愛子的牌位前,上香告訴他十 五年的冤屈終於洗刷。但王彩蓮認為當初涉嫌刑求、草率辦案的陳肇敏等軍官至今無事,不算討回公道;至於後續的冤獄賠償申請,將交由律師處理。
王彩蓮前晚得知江國慶案隔日將宣判,整夜激動,難過地睡不著覺。昨天下午,空軍作戰指揮部政戰主任虞思祖少將與軍法司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將判決書送到江宅,與王彩蓮一同向江國慶的牌位上香,王仍忍不住激動落淚說:「這是遲來的正義!孩子,你被判無罪,終於洗刷冤屈了!」
虞思祖等人向王彩蓮表示,軍方將全力協助她提出冤獄賠償,並提供申請範例,她的膝蓋舊疾若有不適,軍方也會安排到三軍總醫院就醫,希望能盡力照顧王彩蓮。
王彩蓮哽咽地表示,十五年來自己備受煎熬,心不斷地在滴血,壓力極大,常常在深夜裡流乾了眼淚,必須靠鎮定劑才能入眠。如今終於還江國慶清白,她內心五味雜陳、悲喜交錯,認為該說的都已經說了,對賠償也從未想那麼多。
但她認為,陳肇敏、柯仲慶等人要承認當年刑求、羅織江國慶於罪,昨天的判決才有意義。尤其陳肇敏必須負責、道歉,才算討回公道。王彩蓮氣 憤地出示一張指南宮上月底寄來的秋季超渡法會回函,收件人屬名陳肇敏,「若自認沒做錯,幹嘛替江國慶超渡,還故意要讓我知道,根本是作秀!」
王彩蓮表示,今天將委請姪女將判決書帶到桃園大溪江國慶的塔位,告訴他已沉冤得雪。至於後續的冤獄賠償事宜,王彩蓮淡淡地表示,再多賠償也喚不回愛子生命,所以並沒想太多,已全權交由律師處理,並打算未來將以信託的方式,請律師代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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