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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旁加油站廢照 北市府判賠【聯合報╱記者蘇位榮、黃驛淵/台北報導】 2011.06.22 03:22 am
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廢止故宮旁加油站建照,被廢照的兆亨公司提告求償1億多元。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發展局敗訴,應賠償兆亨964萬多元。

法官審理認為,發展局僅憑故宮提出的資料認為設置加油站將對故宮造成危害,就廢止建照,沒有讓兆亨陳述意見,也未對此是否達到公益危害提出任何確切研究資料,未善盡注意義務,判決市府敗訴。

發展局局長丁育群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市府接受判決,但兆亨求償金額不合理,市府應會考慮再上訴。

他說,考量故宮需求及周邊整體發展,設置加油站不符需求,目前正進行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市府原則上傾向不蓋,但兆亨仍可在審查過程提出需求及不同意見,交由審查委員做最後審查及決定。

法院計算兆亨的損害應從兆亨去年2月2日完成營業登記日起算,到發展局宣布禁建公告日前一天(去年8月26日)止,包括預期營業利益損失及土地租金利益共964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指出,發展局核准兆亨建照後又翻案廢止,依法除公益考量外,必須讓當事人兆亨陳述意見,但發展局沒有給兆亨陳述意見的機會,又未給予損失補償,顯有過失。

檢視故宮函覆發展局內容,故宮根本沒有提出任何確切研究資料、也未就油氣與妨害文物保存的關聯性說明,僅是說明法國就文化性建物附近設置加油站須經建築師評定,而發展局沒有就設置加油站是否達對公益的重大危害進行調查研究,就廢止兆亨的建照,已經違法。

【2011/06/22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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