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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殺江國慶 軍方賠一億
「狗官殺人 全民埋單」
2011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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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15年前因涉嫌姦殺女童案被酷刑逼供、不當審判遭槍決,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日前重審平反,確認江無罪;而江家提出刑事補償請求後,北軍院昨作成決定,補償江家1億318萬5千元,創下我國冤獄賠償最高金額。國防部將向當年違失人員求償。但軍法人員坦承,因責任難認定,可能無法求償,最後「仍要由國庫支出。」網友嘲諷:「狗官殺人,全民埋單,真偉大!」

據透露,包括前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前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及參與不當取供的柯仲慶、鄧震環、何祖耀等人,都可能被調查並求償。
最快20天後可領

江國慶母親王彩蓮昨獲知兒子冤案獲賠1億多元,她心情平和說:「除非陳肇敏判刑確定,其他相關人也受到一定懲罰,這事情才算結束。」她痛心說,15年前,丈夫到國防部找陳肇敏下跪陳情,強調兒子絕對不會做這種事,「但陳肇敏告訴我先生,他是『拿香的人』(指拜神的人),不會冤枉好人。」令丈夫抑鬱而終,「我無法原諒陳肇敏死不認錯、不道歉,一定要他受到應得的處罰。」
江母昨午收到判決書後特地在兒子及亡夫靈前上香,她表示,兒子冤屈已平反,但「害他的人還沒受到處罰」,要兩人耐心等待。她指出,1億元補償根本不算什麼,「15年來的煎熬,換作是誰都會受不了。」她擔心這筆錢招來覬覦,決定找律師信託。轄區永和分局永和派出所所長葉志豪指出,不排除在江家設巡邏箱巡邏。
國防部表示,江國慶補償金計算方式,是依江國慶生前遭羈押314天後執行死刑,羈押部分每天補償5千元;執行死刑部分,則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資料,計算出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並加計閏年後,為2萬323天,依法每天補償5千元,總計1億318萬5千元。國防部說,補償決定書將送達最高法院檢察署及江母,各受送達人可於20天內向司法院聲請覆審,若均未聲請覆審,即告確定,江母就可向北部地區軍事法院請求支付補償金。
向違失軍官求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表示,在江國慶補償確定後,北軍院由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及偵審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江母委任律師尤伯祥說,向失職人員求償沒辦法讓社會大眾接受,一定要追究當年不當取供官員的刑責。
空軍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5歲謝姓女童遭姦殺,軍方專案小組認定士兵江國慶涉案,並在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江國慶才21歲。監察院去年5月12日公布江遭錯殺調查報告,以軍方涉嫌刑求對國防部提出糾正,軍、司法並重啟調查,終為江平反。
北檢應詳查刑責

陳肇敏等9名軍官涉嫌刑求部分,台北地檢署原認定超過法律追訴期,做出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認為北檢未詳究有無涉犯《刑法》私行拘禁致死或濫權追訴致死等重罪,日前將全案發回北檢重新偵辦。
民間司改會昨強調,「金錢補償不應是平反江國慶案的終點。」北檢應調查是否有殺人、濫權追訴致死及私刑拘禁致死情形,否則就難逃官官相護與惡徒幫兇之譏。
民眾:先扣財產

民眾張先生表示,把當初刑求的人抓出來正法就對,政府要先扣這些人的財產,軍頭犯錯,用人民的錢來消災是不合道理。民眾廖先生則表示,要用我們納稅人的錢來支付,「心情當然不爽」,最起碼應向涉案人追討退休俸。

賠償金額計算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
◎羈押補償:依執行日數,以每日3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折算
補償金額:羈押314天,每天補償5千元,共獲賠157萬元
◎死刑補償:按受刑人執行死刑當年度國人平均餘命計算受刑人餘命,以5千元折算一日
補償金額:參考內政部國民平均餘命計算,江國慶餘命約55.64歲,換算天數加閏年後為2萬323天,共獲賠1億161萬5千元
※合計補償1億318萬5千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軍方後續求償程序

●第1階段
江國慶刑事補償確定後,即由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召開求償審查會
●第2階段
北軍院院長召開求償審查會,遴聘5名具法學素養之社會公正人士及該院庭長、軍事審判官互選3名代表共同審議,對相關違失人員,審定其責任及求償金額
●第3階段
求償金額確定後,如有人拒付或無法賠償,即進入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追討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陳肇敏月退俸15萬「可追償」
2011年 10月28日

【王烱華、徐珮君、顏振凱╱台北報導】空軍士兵江國慶遭冤殺,可獲億元以上補償,多數民眾更關心,當年高官如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空軍總司令部政戰部主任李天羽等人,如今每月退休俸高達十五萬元以上,能否向這些人求償?軍法人員說:「查扣其動產或不動產都是一種工具,不限於月退俸。」
綠委黃偉哲要求國防部要玩真的,不要大張旗鼓求償,結果相關人卻脫產,最後全民埋單。
須先釐清失職責任

當年涉案軍職人員都已退伍,其中陳肇敏、李天羽光是月退俸,每人一年至少三百萬元;據陳肇敏公職任內最後一次財產申報資料,他和妻子共有北市松山區仁美路的一筆土地,存款一千一百多萬元,珠寶約七十八萬元,十二檔股票信託。另名當年是空軍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也有七萬多元月退俸。
軍法人員透露,國防部北部地區軍事法院所召開的求償審查會,會依據求償對象的責任及失職進行釐清,審查會成員會採共識決或多數決的方式來判定求償的金額,「有可能按比例原則求償,也有可能都不求償。」
律師劉昌崙則說,根據《刑事補償法》,人民遭冤獄對待,政府必須補償,執行職務的公務人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違法造成冤獄,政府對該公務人員有求償權。
「如脫產就沒辦法」

不過,如這些公務人員名下已無財產,就無法求償。另名律師盧天成也說:「沒有財產就沒辦法求償。」如果有退休俸或薪資收入才能強制執行,進一步追償。
國防部軍事審判事務處副處長沈世偉說,求償審查會會依據求償對象狀況,在必要時作保全動作,例如申請假處分,若求償對象不願意賠償,也會進入民事訴訟程序,依法求償。《蘋果》昨民調,四成九認為國防部可向違失人員求償。
網友談國賠

HOLLYQOO 狗官殺人,全民買(埋)單,偉哉!
LoLoLuan 台灣有2300萬人,一個人才賠5塊,便宜啦!
plum306 陳肇敏晚上睡的安穩嗎?
harry901 老實說,以做父母的心情來看,錢再多也沒用了。
shinglala 當年那些刑求的垃圾狗官用他們的退休俸賠吧!
資料來源:PTT實業坊(telnet://ptt.cc)

《蘋果》民調 江國慶刑事補償案獲賠1億318萬5000元,依法要對違失人員求償,可向他們要到錢嗎?
2011年 10月28日

有效樣本:372份
調查日期:10月27日
調查機構:《蘋果日報》
抽樣方法:以全國住宅電話為抽樣母體編冊隨機抽樣
調查方式:電腦語音輔助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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